一、统计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统计范围
本地区本单位内所有的团组织、共青团员和团干部。其中,厂局团委所属各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信息纳入所属系统统计范围;一级学校团委所属各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纳入所属学校统计范围;其他类别的各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街道)团委负责统计。
三、有关要求
1.确保信息统计全面准确。各基层团委要不断完善各级组织信息,要对统计的数据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有关数据与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相比变化应合理,年度统计数据变化幅度超过5%的团组织,要对数据变化原因作出书面说明。对于统计过程中发现的错统、漏统,应及时更正和补充。
2.做好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各基层团委不仅要准确统计本级团组织信息,同时要做好下级团组织数据审核与汇总工作。尤其要注意关于各类团员人数、年度发展团员人数、团员申请入党人数、推优入党团员人数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其中,各类团员人数与上缴团市委团费直接关联。
3.做好数据报送工作。团员统计数据与团员发展计划、团费收缴和五四系列表彰名额分配等工作直接关联。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务必实事求是,扎实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附件1、2请于1月3日前上报;其他附件请于1月13日前上报。
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莫镇源,谢妍,联系电话:22114722, OA邮箱:团委组织部,邮箱:tswzzb3@126.com。
团市委“两新”团工委联系人:李展辉,联系电话:22223210, OA邮箱:团委两新团工委,dglxtgw@163.com 。
附件:1.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3.2016年团组织信息表
4.2016年度“推优入党”情况统计表
5.基层一级团委班子成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6.基层团组织情况统计表
7.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成员情况统计表
8.“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及团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
9.“两新”组织团组织统计数据对比表
10.2016年度团内培训统计表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