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团省委下发了《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16年度团费收缴管理工作。
附件: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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