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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组织用品使用的通知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7-05-25 15:56:02

关于进一步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组织用品使用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团委、宣教办(局)、少先队总部,市直属学校:

少先队组织用品,包括队旗、队徽、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和雏鹰奖章等是少先队的象征和标志,规范使用少先队组织用品,对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少先队的凝聚力,推动少先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近年来,我市部分地区在少先队用品使用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随意在网上购买不符合规格的少先队用品,样式五花八门,不规范不统一;少数队员没有正确树立佩戴和爱护红领巾的意识,出现不戴或不正确佩戴红领巾、以及红领巾不干净不整洁的情况;部分少先队组织未能正确使用队旗、队徽等,使用的范围和场所跟有关规定有所冲突。以上问题,影响了少先队组织的形象,制约了少先队组织用品的教育作用。

为更好地发挥少先队组织用品的教育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少先队改革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7]3号)的统一部署,以及全国少工委《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中少发[2005]20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9]27号)和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少工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组织用品的制作、销售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团粤联发[2009]6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组织用品的使用通知如下:

一、少先队组织用品的名称、规格

  少先队组织用品主要包括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和雏鹰奖章等,它们是少先队组织的象征标志和礼仪用品。各级少先队组织和每一个少先队员,都应当自觉地尊重和爱护它们。

  1.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旗为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队旗分大队旗和中队旗两种。大队旗长120厘米,高90厘米,旗中心是五角星和火炬,五角星为黄色,火炬由黄色线条勾勒出轮廓。中队旗长80厘米,高60厘米,右端剪去高20厘米、底宽60厘米的等腰三角形,形成一个三角形缺口,五角星及火炬在以60厘米为边长的正方形中心。大队旗、中队旗可用布、绸、缎或其他质地的材料按照标准制作。

2.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徽由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五角星、“中国少先队”五个字和火炬炳为金色,绶带和火炬的火焰为正红色,火焰和绶带镶金边,“中国少先队”字体为黑体。队徽可制作成徽章供队员佩戴。徽章的规格为高2.2厘米,宽1.8厘米。为确保队员佩戴的安全,徽章必须制作成按扣式。  

3.少先队员佩戴的红领巾分大、小号两种规格,分别是60厘米×60厘米×100厘米、72厘米×72厘米×120厘米。红领巾应用布、绸、缎等材料按照标准制作。

4.队干部标志由白底、红杠组成,长7厘米,宽6厘米。大队委标志中间是三条红杠,中队委标志中间是两条红杠,小队长标志中间是一条红杠。标志中红杠长4厘米,宽1厘米,条与条之间相隔1厘米,与白底边缘左右各相距1厘米。队干部标志可用布、塑料等材料制作。

  、少先队组织用品的颁发和使用

  5.少先队员入队的第一条红领巾和队徽由学校颁授。少先队员加入少先队组织,各学校少先队组织应当通过一定的仪式向少先队员颁授红领巾和队徽,所需经费由学校办公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费。学生因遗失、污损等原因需重新购买红领巾、队徽的,可向学校少先队大队部申请购买。

  6.要进一步规范红领巾等的使用。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少先队员应爱护红领巾,保持红领巾干净、整洁。少先队员平时应佩戴红领巾。小学低年级少先队员佩戴小号红领巾,小学高年级和中学阶段的少先队员佩戴大号红领巾。初中少先队员日常可佩带队徽,开展少先队相关活动时需统一佩戴大号红领巾。少先队员佩戴队徽徽章时应注意安全。少先队员离队时应珍藏红领巾和队徽徽章。辅导员和参加少先队集会、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佩戴大号红领巾。杜绝不正确使用和滥用红领巾的行为。

    7.规范队旗、队徽的使用。队旗是少先队大队、中队的标志,平时应陈列在队室或教室,在下列情况使用队旗:少先队组织开展集体活动、举行入队仪式、成立少先队大队或中队、少先队组织举行重要会议。除上述情况外,使用队旗及其图案需经市级(含)以上少工委批准。少先队员要热爱队旗,在集会中出旗和退旗时,队员应立正并敬礼。

  8.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都要佩戴队干部标志。标志佩戴在左臂。

    9.队徽是少先队组织的象征,使用范围包括:少先队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会场、少先队队室应悬挂队徽;团委、少工委的会议室和有关少先队的外事场合可以悬挂队徽;少先队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等荣誉性文书、证件上以及少先队的出版物可以印队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队徽及其图案需经市级(含)以上少工委批准。 

    10.要充分发挥南粤雏鹰奖章的激励功能。南粤雏鹰奖章是南粤少年雏鹰行动的重要组成,是新时期少先队组织服务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和评价激励少先队员的有效载体。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并达到获章要求,由学校少先队组织或上级少工委向其奖授南粤雏鹰奖章,并载入其档案。

11.各级少先队组织和队员不得使用破损、污染、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加强对少先队组织用品使用的监管

  12.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学校要加强自律。学校负责人要对本校少先队组织用品的采购、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大队部落实好本规定。

  13.各级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先队组织应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应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帮助其改正错误。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东莞市教育局

 

 

 

 

少先队东莞市工作委员会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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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团市委学校部 编辑: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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